失信被执行人 |
山东振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肥城分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5499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鲁0983民初226号 |
案号 |
(2021)鲁0983执133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肥城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山东振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肥城分公司、山东振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山东正元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未付检测费148160元及利息(以未付检测费148160元为本金,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2021年1月11日计算至付清之日止);二、被告山东振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肥城分公司、山东振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山东正元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支出的诉讼保全担保费50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632元,财产保全费1270元,由被告山东振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肥城分公司、山东振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肥城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1-04-07 |
发布时间 |
2021-09-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杨永波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983054994557E |
登记机关 |
肥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凤山大街132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