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南京天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7592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苏1283民初11041号 |
案号 |
(2019)苏1283执420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泰兴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原被告一致同意以2040万元结账,三被告保证于2019年9月13日前偿还200万元,于2020年1月25日前偿还200万元,于2020年10月1日前偿还200万元,于2021年2月1日前偿还200万元,于2021年9月21日前偿还200万元,于2022年1月25日前偿还200万元,于2022年9月10日前偿还200万元,于2023年1月15日前偿还200万元,于2023年9月29日前偿还200万元,于2024年2月1日前偿还240万元。如三被告未按期履行,则原告有权按借款总额3334.8万元的余额及利息(自2018年12月20日起按月息2%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一并向法院申请执行。二、三被告于2019年2月1日前给付原告律师代理费10万元。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208540元,减半收取104270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109270元,由三被告负担。(此款原告已垫付,三被告保证于2019年9月13日前给付原告)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泰兴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19-09-16 |
发布时间 |
2019-12-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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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王保国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1055759297695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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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