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朝阳黄金葆鼎农产品贸易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7092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朝龙民二初字第01613号 |
案号 |
(2017)辽1303执恢4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朝阳市龙城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达成如下协议:一、被告朝阳朝阳黄金葆鼎农产品贸易有限公司欠原告朝阳县九华轻钢结构彩板厂承揽加工费1481182元,于2016年1月31日前给付500000元,4月30日前给付300000元,余款681182元于6月30日前付清;二、双方再无其他争议。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朝阳市龙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辽宁 |
立案日期 |
2017-03-28 |
发布时间 |
2017-06-2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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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张广强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11324570928863E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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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喀左县大城子镇健康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