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嵊州市华夏置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9703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浙0683民初5620号 |
案号 |
(2019)浙0683执393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绍兴嵊州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黄毅、林绿锦共同返还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嵊州支行合同编号为01211000092014商房贷0000439个人购房借款/担保合同项下借款本金283658.17元,支付截至2019年7月20日止的利息4500.82元,并继续支付自2019年7月21日起至付清之日止按合同约定的利率计算的利息(包括罚息、复息)。二、黄毅、林绿锦共同返还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嵊州支行合同编号为01211000092014商房贷0000440个人购房借款/担保合同项下借款本金875115.80元,支付截至2019年7月20日止的利息17665.32元,并继续支付自2019年7月21日起至付清之日止按合同约定的利率计算的利息(包括罚息、复息)。上述第一、二项确定的债务限于2019年10月20日前付清。三、若黄毅、林绿锦逾期履行上述第一项确定的付款义务,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嵊州支行有权就全部未履行款项[包括剩余借款本金及按合同约定利率计算的利息(包括罚息、复利)]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对位于嵊州市兴盛街2621号房产(浙房预嵊字第201402893)经拍卖、变卖后所得价款优先受偿;若黄毅、林绿锦逾期履行上述第二项确定的付款义务,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嵊州支行有权就全部未履行款项[包括剩余借款本金及按合同约定利率计算的利息(包括罚息、复利)]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对位于嵊州市兴盛街2609号房产(浙房预嵊字第201402892号)经拍卖、变卖后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四、嵊州市华夏置业有限公司对黄毅、林绿锦的上述第一、二项确定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嵊州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浙江 |
立案日期 |
2019-12-05 |
发布时间 |
2019-12-2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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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林樟全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6836970379372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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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嵊州市经济开发区经三路88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