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山西博海投资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9424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晋0105民初5839号 |
案号 |
(2019)晋0105执349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陈淑雯、山西晋商国际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武志刚、山西博海投资有限公司、陈俏林共同偿还原告侯桂华借款本金50万元,还款方式为:2018年7月31日前偿还17万元,2018年12月31日前偿还17万元,2019年6月30日前偿还16万元。二、被告陈淑雯、山西晋商国际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武志刚、山西博海投资有限公司、陈俏林共同偿还原告尹加会借款本金15万元,还款方式为:2018年7月31日前偿还5万元,2018年12月31日前偿还5万元,2019年6月30日前偿还5万元。三、原告侯桂华、尹加会自愿放弃要求支付利息的诉讼请求。四、别无其他纠纷。五、案件受理费10973元(二原告已预交),减半收取5486.5元,由原告侯桂华、尹加会自行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西 |
立案日期 |
2019-08-27 |
发布时间 |
2019-12-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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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杨志明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40000794247725M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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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太原市小店区学府街126号汇都大厦B座1602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