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江西宝鼎建材机械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8411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1)赣民一终字第14号 |
案号 |
(2019)赣0922执恢36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万载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变更江西省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2010)余民二初字第00012号民事判决第一项为:初丹、罗雪青、江西宝鼎建材机械有限公司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共同偿还程有珠借款本金180万元和利息(其中2010年2月4日转借前的两次借款利息共计27162.74,2010年2月4日后的利息按年利率21.6%计算至本金付清之日止);二、变更江西省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2010)余民二初字第00012号民事判决第二项为:初丹、罗雪青、江西宝鼎建材机械有限公司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共同偿还程有珠借款本金50万元和利息(利息自2010年3月16日起按照年利率21.6%计算至本金付清之日止)。一审案件受理费3288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32880元,共计65760元由初丹、罗雪青、江西宝鼎建材机械有限公司、江西九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共同承担60000元,程有珠承担576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万载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19-12-20 |
发布时间 |
2019-12-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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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初丹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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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江西省新余市高新开发区梅园小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