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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徐晓天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0211********4512
执行依据文号
(2018)浙0502民初8485号
案号
(2019)浙0502执280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湖州吴兴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徐晓天支付原告闵金桥欠款231018元,并支付逾期付款利息(以欠付货款231018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的四倍计算支付自2018年7月7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的逾期付款利息),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清偿;二、被告徐晓天支付原告律师代理费15000元;三、被告无锡苟芒共工贸易有限公司对前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
省份
浙江
立案日期
2019-07-01
发布时间
2019-07-2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2019)浙0502执2808号
立案日期
2019-07-01
执行法院
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
执行标的
250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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