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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郝志鹏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22126********3014
执行依据文号
(2018)鄂1124民初101号民事调解书
案号
(2021)鄂1124执恢9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英山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郝志鹏欠原告涂志强货款本息共计188617元,定于2018年农历12月28日前还款20000元,2019年农历12月28日前还款30000元,2020年农历12月28日前还款60000元,余下欠款78617元在2021年农历12月28日前还清。若被告郝志鹏有逾期行为,自逾期日起以后的所有欠款一次性付清;二、原告涂志强不要求被告姚勇刚承担还款义务。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英山县人民法院
省份
湖北
立案日期
2021-04-14
发布时间
2021-09-2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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