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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陈吉文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50425********1218
执行依据文号
(2020)闽0425民初2121号
案号
(2021)闽0425执103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大田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陈吉文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支付给许周帮轮胎尚欠款9,10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付款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陈吉文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大田县人民法院
省份
福建
立案日期
2021-06-16
发布时间
2021-09-2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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