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金昌市金川区华融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7677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甘0302民初934号 |
案号 |
(2019)甘0302执恢36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金昌市金川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齐林天、张礼生偿还原告明文森借款840000元,于2016年11月1日前付清,若逾期未付清,则承担违约金50000元。案件受理费19435元,减半收取9717.5元,由二被告承担。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金昌市金川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甘肃 |
立案日期 |
2019-07-02 |
发布时间 |
2019-12-2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齐林天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20300076777406B |
登记机关 |
金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
注册地址 |
甘肃省金昌市开发区管委会办公楼综合服务大厅一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