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河北省保定市涞水县其中口乡其中口村民委员会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41306********387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冀0623民初1359号 |
案号 |
(2021)冀0623执88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涞水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涞水县其中口乡其中口村村民委员会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给付原告王术香水泥款67000元及逾期付款损失。(损失以67000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自2021年4月12日起至欠款清偿完毕之日止;二、驳回原告王术香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787.5元,由原告王术香负担44.5元,被告涞水县其中口乡其中口村村民委员会负担743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涞水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1-07-16 |
发布时间 |
2021-09-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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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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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54130623ME33363872 |
登记机关 |
河北省保定市涞水县民政局 |
注册地址 |
河北省保定市涞水县其中口乡其中口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