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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九江泛鄱阳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754237****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赣0428民初2339号
案号
(2021)赣0428执40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都昌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一、解除原告吴娇与被告九江泛鄱阳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于2018年7月7日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二、限被告九江泛鄱阳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退还给原告吴娇购房款471188元,并支付违约费用50000元, 合计521188元;三、驳回原告吴娇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人民币9051元,由被告九江泛鄱阳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都昌县人民法院
省份
江西
立案日期
2021-04-09
发布时间
2021-09-2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王承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42875423767XC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江西省九江市都昌县财富大道鄱湖山庄D1#楼101-105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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