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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淮安市广鑫机床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69615****
执行依据文号
(2016)苏0830民初4557号
案号
(2019)苏0830执259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盱眙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淮安市广鑫机床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盱眙县太和创业园管理服务中心租金81458元及利息(其中40000元的利息从2016年9月15日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四倍计算至实际偿还之日,30000元的利息从2016年11月15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四倍计算至实际偿还之日,11458元的利息从2017年1月1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四倍计算至实际偿还之日)。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836元,公告费580元,合计2416元,由被告淮安市广鑫机床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按照国务院《诉讼费用缴纳办法》规定向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单位名称:淮安市财政局综合处;开户行:江苏省淮安市农行城中支行;帐号:341201040002554)。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盱眙县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19-08-05
发布时间
2019-12-2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沙国军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8306696155927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盱眙县盱城镇工业集中区广鑫路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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