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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胡俊杰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60034********4415
执行依据文号
(2021)琼9028刑初32号
案号
(2021)琼9028执127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人胡俊杰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9月8日起至2021年6月7日止。罚金限在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缴纳。)二、责令被告人胡俊杰退赔人民币45784元给被害人林亚二、退赔人民币60784元给被害人杨翩翩。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省份
海南
立案日期
2021-05-11
发布时间
2021-09-2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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