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北京汉邦云洲服装服饰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9982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京0105民初64279号 |
案号 |
(2021)京0105执2974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确认原告伏峰与被告北京汉邦云洲服装服饰有限公司签订的《”汉邦剪裁”门店合伙人合作协议》于2021年4月7日解除;二、被告北京汉邦云洲服装服饰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伏峰2018年9月至2019年12月期间的经营分成423 283.18元及2020年1月经营分成 11 714元;三、被告北京汉邦云洲服装服饰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伏峰团单提成23 675.3元;四、被告北京汉邦云洲服装服饰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伏峰损失125 000元;五、被告北京汉邦云洲服装服饰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伏峰合作服务费350 000元;六、驳回原告伏峰的其他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北京 |
立案日期 |
2021-07-15 |
发布时间 |
2021-09-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王海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1060998227590 |
登记机关 |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阳分局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乡北花园金家村中街6号吉里国际艺术区N1-C0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