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陕西中侨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2734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宁0181民初5101号 |
案号 |
(2019)宁0181执254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灵武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陕西中侨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欠原告宁夏新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商砼款4250675元,逾期付款利息417896.35元,两项共计4668571.35元,被告陕西中侨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于2019年1月30日前支付30万元,于2019年4月30日前支付20万元,于2019年5月30日前支付30万元,于2019年6月30日前支付40万元,于2019年7月30日前支付50万元,于2019年8月30日前支付60万元,于2019年9月30日前支付70万元,于2019年10月30日前支付80万元, 于2019年11月30日前支付868571.35元;如被告陕西中侨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未按上述时间付款,原告宁夏新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有权就剩余款项,按照年利率6%计算逾期付款利息;如被告陕西中侨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有任意一期逾期支付,原告宁夏新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有权就剩余全部款项申请强制执行。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22074元,由原告宁夏新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负担11037元,被告陕西中侨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负担11037元(诉讼费于2019年11月30日前付清)。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灵武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宁夏 |
立案日期 |
2019-08-26 |
发布时间 |
2019-12-2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田军虎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104007273402257 |
登记机关 |
咸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陕西省咸阳市渭城区乐育北路中侨广场1号楼31F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