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黑龙江华能时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5239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黑民初124号 |
案号 |
(2018)黑01执53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各方当事人确认哈尔滨生活汇长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尚欠宁波长富贰陆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借款本金179889.04元及利息29693.2元二、哈尔滨生活汇长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8年2月9日前偿还上述借款利息29693684.2元三、黑龙江华能时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林长征、李婷婷、何开文、何琴、郑盛观、叶花玉、陈云辉、黄德平妹、陈为坤、陈琴琴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给付责任四、哈尔滨生活汇长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认为宁波长富贰陆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在项目放款过程中存在违约行为,导致其产生损失,哈尔滨生活汇长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有权另案主张权利五、宁波长富贰陆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本案的诉讼请求为214760000元,一审案件受理费1115600元,减半收取557800元及财产保全费5000元,由宁波长富贰陆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负担。宁波长富贰陆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多预交的案件受理费1926200元应予退回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18-07-02 |
发布时间 |
2019-12-2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徐国栋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30103752396343B |
登记机关 |
哈尔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分局 |
注册地址 |
哈尔滨经开区南岗集中区长江路368号2605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