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河南义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6100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最高法民终202号 |
案号 |
(2019)晋71执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维持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2016)晋民初58号民事判决第一项;二、撤销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2016)晋民初58号民事判决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三、朱继中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向温斌斌支付自2015年5月9日起至2016年4月20日止,以24340万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的四倍计算的利息损失;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太原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
省份 |
山西 |
立案日期 |
2019-11-05 |
发布时间 |
2019-12-2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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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朱继中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12815610039738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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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义马市千秋路西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