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安徽金谷豪登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9215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皖1221民初6188号 |
案号 |
(2019)皖1221执317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临泉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冻结被告安徽金谷豪登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刘银凤名下5200000元的银行存款或查封被告刘银凤名下位于临泉县光明南路阳光时代城1号楼,即金谷豪登酒店大楼第二层。二、查封担保人郭云雷位于阜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如意豪庭小区如意苑18#A型别墅(房地权阜字第2008801083号)一处。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临泉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19-11-15 |
发布时间 |
2019-12-2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刘银凤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1221092151120K |
登记机关 |
临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临泉县城关镇光明南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