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江苏翔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4008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苏0311民初134号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2019)苏0311执380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江苏翔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董建桩支付工程款371800元及延迟履行利息(延迟履行利息以371800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自2016年8月30日开始至实际支付之日止);二、驳回原告董建桩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9760元,由原告董建桩负担3760元,由被告江苏翔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担5000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19-11-04 |
发布时间 |
2019-12-2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邓洪武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804140083442B |
登记机关 |
淮安市淮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淮安市淮阴区长江东路25号(7-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