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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江苏金厦置业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769870****
执行依据文号
(2018)苏1322民初15992号
案号
(2019)苏1322执704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沭阳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江苏金厦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内向原告徐效军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26970.92元;二、被告江苏金厦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内向原告徐效军支付逾期办证违约金(自2016年2月10日起至被告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其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完成初始登记并通知原告之日止,按5元/天计算)。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308元,由被告江苏金厦置业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616元。代理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沭阳县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19-09-06
发布时间
2019-12-2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王军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1322769870304K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沭阳县沭城镇金地鑫城O区1A1B18、19号商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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