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张辉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2328********151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鲁1625民初496号 |
案号 |
(2021)鲁1625执72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博兴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依法强制执行博兴县人民法院(2021)鲁1625民初496号民事判决第项,由被申请人张辉偿还申请人借款123万元及逾期利息(自2017年12月11日至2021年2月1日以123万元为基数,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息,该部分以604566元为限;自2021年2月2日至实际清偿之日,以123万元为基数,按年息15%计息),由山东天颂置业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博兴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1-04-28 |
发布时间 |
2021-09-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