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河南蒙德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8225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豫1082民初4795号 |
案号 |
(2019)豫1082执355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长葛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河南蒙德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葛支行借款本金100万及借款利息、罚息、复利等共计245838.5元(计算至2018年8月8日),2018年8月8日以后的利息、罚息、复利等按照合同约定的计算方式计算到实际清偿全部本息之日止;二、被告长葛市实达不锈钢有限公司、肖建设、黄宁、任欣欣、任保钦、马爽对上述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承担连带偿还责任,其承担责任后,有权向被告河南蒙德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追偿。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长葛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19-09-27 |
发布时间 |
2019-12-2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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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肖建设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1082082250969M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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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长葛市金山路中段北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