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黄鹏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50425********311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闽0425刑初39号 |
案号 |
(2021)闽0425执97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大田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人黄鹏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0年10月8日起至2022年2月7日止。罚金限于本判决生效后20日内缴纳。)二、扣押的华为手机一部、信用卡七张由扣押机关大田县公安局依法处理。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大田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福建 |
立案日期 |
2021-06-10 |
发布时间 |
2021-09-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