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广西象之星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4513********1K6D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桂1322民初229号 |
案号 |
(2021)桂1322执44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象州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请求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应付电费6958.5元、截至2021年1月20日逾期付款违约金1963.84元,支付违约金自2021年1月21日起以6958.5元为基数按每日千分之三计算至付清欠款之日止,以及一审受理费137元,四项暂合计9059.34元。2.本案执行费用由被执行人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象州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1-04-23 |
发布时间 |
2021-09-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银柳文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51322MA5PE41K6D |
登记机关 |
象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象州县象州镇建新路万象商贸城二楼台17号商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