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郑州勤丰实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5597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豫0108民初1552号 |
案号 |
(2019)豫0108执350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原、被告自愿解除2018年5月19日,双方签订的《良库老街房屋买卖协议》。二、被告返还原告购房款117287元,返还时间及金额:2019年9月25日之前、2019年10月25日之前分别返还原告2万元(共计2笔4万元),2019年11月25日之前、2019年12月25日之前分别返还原告38643.5元(共计2笔77287元)。三、如被告未按时返还上述任一笔房款,原告有权就未返还的剩余所有房款申请强制执行。四、原、被告就此事再无其他任何纠纷。五、原告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六、诉讼费 2860元(已减半),由被告承担,被告于 2019年12月25日之前支付原告。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19-11-05 |
发布时间 |
2019-12-2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刘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0108055975163B |
登记机关 |
郑州市惠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兴隆铺7号院14号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