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贺州市聚宝源绿色农业有限责任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6886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桂1102民初1119号 |
案号 |
(2019)桂1102执199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吴祖强偿还原告创金天地投资有限公司借款100000元及利息、违约金(利息4250元;违约金以100000元为基数从2016年12月26日起按年利率24%计算至本案生效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限最后一日止)。 二、被告赵月兰、贺州市聚宝源绿色农业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2589元(原告已预交1295元),由被告贺州市聚宝源绿色农业有限责任公司、赵月兰、吴祖强共同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19-11-21 |
发布时间 |
2019-12-2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赵月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51100068869482U |
登记机关 |
贺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贺州市建德街111号3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