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深圳市中建南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2300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津0103民初11290号 |
案号 |
(2019)津0103执532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民事第一审判庭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2019年6月30日前被告深圳市中建南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支付原告吴文革259676元;二、2019年9月30日前被告深圳市中建南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支付原告吴文革194757元;三、2019年12月31日前被告深圳市中建南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支付原告吴文革194757元;四、如被告深圳市中建南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未按调解书前三项内容履行,原告吴文革可就经调解书确认的全部尚未支付的工程款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受理费10792元,减半收取5396元,由原告吴文革负担2698元,由被告深圳市中建南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担2698元。本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具有法律效力。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天津 |
立案日期 |
2019-07-10 |
发布时间 |
2019-12-2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刘慧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3007230054466 |
登记机关 |
南山局 |
注册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香年广场[北区]附楼(D座)2A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