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深圳市佳创电路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9544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粤0306民初7966号 |
案号 |
(2019)粤0306执1757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网上立案编号【Z10321190612299】。一、被申请人深圳市佳创电路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申请人南昌正业科技有限公司支付货款人民币53965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其中以人民币28400元为计算基数,自2017年12月31日起算;以人民币64450元为计算基数,从2018年1月31日起算;以人民币59100元为计算基数,从2018年2月28日起算;以人民币62200元为计算基数,从2018年3月31日起算;以人民币40900元为计算基数,从2018年4月30日起算;以人民币42850元为计算基数,从2018年5月31日起算;以人民币102150元为计算基数,从2018年7月31日起算;以人民币107100元为计算基数,从2018年8月31日起算;以人民币32500元为计算基数,从2018年9月30日起算,均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上浮50%的标准,计至款项付清之日止;二、被申请人杨锋对被申请人深圳市佳创电路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向有申请人南昌正业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如果被申请人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19-09-29 |
发布时间 |
2019-12-2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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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杨锋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300795442194J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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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黄田岗贝工业区1号厂房1楼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