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佛山市鸿天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4406********WK6R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粤0604民初20740号 |
案号 |
(2019)粤0604执214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佛山市鸿天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佛山市绿岛广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支付垫付款300000元及违约金60000元;二、驳回原告佛山市绿岛广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3350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负担350元,被告佛山市鸿天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负担300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19-03-01 |
发布时间 |
2019-06-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邓梓锋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604MA4WFRWK6R |
登记机关 |
佛山市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佛山市弼塘西二街8号内装配车间大楼(第三层303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