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海南省第四建筑工程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0124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琼9006民初388号 |
案号 |
(2019)琼9006执94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万宁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海南省第四建筑工程公司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万宁嘉德兴盛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支付混凝土合同价款人民币986344元及利息(利息以本金986344元为基数从2016年10月16日起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一年期一般流动资金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至债务清偿之日止。)二、驳回原告万宁嘉德兴盛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人民币7659元,由被告海南省第四建筑工程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万宁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海南 |
立案日期 |
2019-07-23 |
发布时间 |
2019-12-2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云强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600002012464373 |
登记机关 |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海口市海秀中路132-2鑫业园商住楼第四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