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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娄和利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42622********0038
执行依据文号
(2019)晋1022民初940号
案号
(2021)晋1022执恢9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翼城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娄和利偿还胡红霞借款100000元(具体给付方式:于2019年10月1日前付20000元,于2019年12月30日前付30000元,于2020年5月1日前付50000元);二、如果娄和利未按期足额付款,胡红霞有权就全部余款申请强制执行,娄和利应以余款数额为基数,按月利率2%支付利息;三、胡红霞放弃要求赵海龙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诉讼请求;四、案件受理费2300元,减半收取计1150元,由娄和利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翼城县人民法院
省份
山西
立案日期
2021-06-21
发布时间
2021-09-2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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