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赵冬梅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30605********084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0604民初2631号 |
案号 |
(2021)黑0604执263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强制执行被执行赵冬梅财产金额115230.92元;2.要求被执行人支付113874.92元为基数,按全国人民银行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至2020年4月30日至实际给付之日止的资金占有损失;3.执行过程中发生的执行费用迟延履行利息以及执行中发生的所有费用均由被执行人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21-06-10 |
发布时间 |
2021-09-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