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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欧卓宇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52423********002X
执行依据文号
(2021)桂0422民初119号
案号
(2021)桂0422执77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藤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由被告欧卓宇返还借款人民币80000元及利息(利息计算方法:自2020年9月8日起,以80000元本金为基数,按年利率15.4%计算至还清之日止)给原告洪田清;二、被告欧卓宇于2020年11月13日已还款7000元应在还款时予以扣减;三、驳回原告洪田清的其他诉讼请求。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藤县人民法院
省份
广西
立案日期
2021-05-12
发布时间
2021-09-2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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