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鸡东县鹏辉粮食贸易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5741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黑0321民初1592号 |
案号 |
(2019)黑0321执128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鸡东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鸡东县鹏辉粮食贸易有限公司、徐伟于2019年1月1日前给付原告何福玉米价款60 000.00元;被告鸡东县鹏辉粮食贸易有限公司、徐伟于2019年5月1日前给付原告何福玉米价款 63 000.00元。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已减半收取计1 380.00元,由被告鸡东县鹏辉粮食贸易有限公司、徐伟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鸡东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19-05-23 |
发布时间 |
2019-06-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案号 |
(2019)黑0321执1283号 |
立案日期 |
2019-05-23 |
执行法院 |
鸡东县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63000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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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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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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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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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