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安徽申鑫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3416********LJ2Y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皖1621民初653号 |
案号 |
(2019)皖1621执161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安徽省涡阳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安徽嘉驰房车销售有限公司欠安徽涡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400万元及利息111948.65元(其中结欠400万元借款本金自2018年10月24日计算至实际还款之日止,按照逾期罚息年利率11.745%计算),自愿于2019年4月23日前全部付清。二、被告陈峰、戴满兴、刘胜辉、安徽申鑫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涡阳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19-07-11 |
发布时间 |
2019-12-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马林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1621MA2NLLLJ2Y |
登记机关 |
涡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涡阳县经开区光机电标准化厂房3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