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昆明泰颐盛景养生养老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5301********2F8E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云0181民初156号 |
案号 |
(2021)云0181执93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安宁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由被告昆明泰颐盛景养生养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广州市聚乐养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员工工资人民币596299元及销售提成款人民币82000元,计人民币678299元。诉讼费10584元由被告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安宁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云南 |
立案日期 |
2021-04-23 |
发布时间 |
2021-09-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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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杨龙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30181MA6KB62F8E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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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云南省昆明市安宁市温泉镇羊角社区鑫益豪生温泉度假酒店6栋10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