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唐山德生防水股份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2337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冀0208民初1531号 |
案号 |
(2021)冀02执749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唐山市丰润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唐山德生防水股份有限公司自愿偿还原告杜迎春借款本金2580292元及截止至2021年2月28日的借款利息646015元,于2021年2月28日前偿还借款本金500000元,于2021年3月28日前偿还借款本金500000元,于2021年4月28日前偿还借款本金500000元,于2021年5月28日前偿还借款本金500000元,于2021年6月28日前偿还借款本金580292元,于2021年7月28日前偿还借款利息646015元。二、如被告唐山德生防水股份有限公司未按上述期限如数履行,原告杜迎春有权申请强制执行未付款并要求被告唐山德生防水股份有限公司自逾期之日起以未付本金为基数按年息10%支付利息至本金还清之日止。三、原告杜迎春自愿撤回对被告李德生、孙玉英、深圳市富金利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的起诉。四、双方无其他纠纷。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1-04-08 |
发布时间 |
2021-09-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孙玉英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302007233730627 |
登记机关 |
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唐山市丰润区任各庄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