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郑州梦达实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8175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豫0108民初4338号 |
案号 |
(2021)豫0108执227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河南富鑫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金商贸城支行借款本金2000000元及利息(含复利、罚息)998145.06元(暂计至2019年 4月20 日止,此后罚息、复利自2019年 4月21日起,仍按照合同约定标准计算至全部贷款本息还清之日止);二、被告河南富鑫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金商贸城支行律师费26486元;三、被告王松祥、腾美荣、河南端木风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郑州梦达实业有限公司、曹三红、翟晓霞、周晶、孙博、白玉民对本判决第一、二项确定的原告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金商贸城支行所享有的债权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0997元,减半收取15498.5元,由十被告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1-07-28 |
发布时间 |
2021-09-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范梦强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01006817587212 |
登记机关 |
郑州市金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郑州市金水区红专路8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