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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祝云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42627********0515
执行依据文号
(2021)晋1082民初141号
案号
(2021)晋1082执57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霍州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由被告祝云于2021年8月30日前一次性偿还原告刘太原借款本金20000元及利息、违约金4796.63元,以上共计24796.63元,由祝云付至刘太原微信账户。二、案件受理费210元,由被告祝云承担。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霍州市人民法院
省份
山西
立案日期
2021-09-14
发布时间
2021-09-2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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