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湖北新楚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9876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粤0310民初2328号 |
案号 |
(2019)粤0310执285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要求被申请执行人支付申请执行人应付款项共计8672154.66元2、要求被申请执行人支付申请执行人违约金1550581.25元(以8672154.66元为基数,按照每日万分之三计算违约金,自2018年3月6日计算至2019年10月22日)。3、要求被申请执行人加倍支付申请执行人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4、要求被申请执行人承担本案全部执行费用。合计10222735.91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19-12-18 |
发布时间 |
2019-12-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张文宝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21300798766530H |
登记机关 |
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随州市烈山大道明珠广场北端(交通大道789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