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福建省尤溪县乾盛纺织有限责任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4384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闽0426民初2042号 |
案号 |
(2019)闽0426执143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尤溪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福建省尤溪县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19)闽 0426 民初 2042 号原告:福建省尤溪县力生试剂有限公司,住所地尤溪县城关镇 埔 头 村 工 业 路 123 号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91350426777510114P。法定代理人:曾德光,该公司董事长。被告:福建省尤溪县乾盛纺织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尤溪县经济开发区城西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426743847579N。法定代表人:吴建弟,该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原告福建省尤溪县力生试剂有限公司与被告福建省尤溪县乾盛纺织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 2019 年 7 月 8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福建省尤溪县力生试剂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2福建省尤溪县乾盛纺织有限公司向福建省尤溪县力生试剂有限公司支付货款 77,897.5 元;2.本案诉讼费用由福建省尤溪县乾盛纺织有限公司负担。事实和理由:从 2005 年起,福建省尤溪县乾盛纺织有限公司因企业生产需要多次向福建省尤溪县力生试剂有限公司购买乳化油、乳蜡、平滑剂等纺织用料。2014 年12 月 31 日,双方经结算,福建省尤溪县乾盛纺织有限公司尚欠福建省尤溪县力生试剂有限公司货款 87,897.5 元,福建省尤溪县乾盛纺织有限公司在《对账单》上盖章予以确认。此后,建省尤溪县力生试剂有限公司多次向福建省尤溪县乾盛纺织有限公司催讨货款,福建省尤溪县乾盛纺织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7 月支付货款 10,000 元,至今尚欠货款 77,897.5 元未付。本案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福建省尤溪县乾盛纺织有限公司结欠福建省力生试剂有限公司货款 77,897.5 元,福建省尤溪县乾盛纺织有限公司应于 2019 年 8 月 8 日前向福建省力生试剂有限公司支付货款77,897.5 元;二、案件受理费 1747 元,减半收取 873.5 元,由福建省尤3溪县乾盛纺织有限公司负担。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 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审 判 员陈振武二〇一九年七月八日法官助理詹新楠书 记 员韩莉莉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尤溪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福建 |
立案日期 |
2019-09-04 |
发布时间 |
2019-12-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吴建弟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50426743847579N |
登记机关 |
福建省尤溪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福建尤溪经济开发区城西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