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贵州合朋金石建材市场开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8726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沪0117民初05655号 |
案号 |
(2019)沪0117执522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解除原告永大电梯设备(中国)有限公司和被告贵州合朋金石建材市场开发有限公司于2014年1月6日签订的编号为621401009的《电(扶)梯供货安装合同》; 二、原告永大电梯设备(中国)有限公司有权没收被告贵州合朋金石建材市场开发有限公司支付的定金430,700元; 三、被告贵州合朋金石建材市场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履约保证金600,000元。 如果当事人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上海 |
立案日期 |
2019-09-12 |
发布时间 |
2019-12-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向仁权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20000587269358M |
登记机关 |
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石板镇合朋村至石板镇公路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