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运城市凯达印刷包装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0292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晋0105民初7421号 |
案号 |
(2019)晋0105执400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山西鼎盛天桥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偿还原告山西省财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借款本金16000000元,并支付以该款为基数自2018年1月1日起至本判决确定之日止按年利率6.786%计算的逾期罚息;二、被告山西鼎盛天桥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支付原告山西省财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律师费20000元;三、被告山西中联钢融资再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运城市凯达印刷包装有限公司对上述第(一)(二)项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驳回原告山西省财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西 |
立案日期 |
2019-10-17 |
发布时间 |
2019-12-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陈维凯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40800602922440L |
登记机关 |
山西省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运城市盐湖区工业科技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