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许昌县裕麒发制品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1914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3)许县长民初字第190号 |
案号 |
(2019)豫1003执恢49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许昌县裕麒发制品有限公司、被告丁午臣、被告赵根妞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共同偿还原告孙建立借款15000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许昌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19-11-20 |
发布时间 |
2019-12-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丁建伟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10237191455937 |
登记机关 |
许昌市建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许昌县蒋李集镇岗申村东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