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阜阳市中南企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8152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皖1202民初1326号 |
案号 |
(2019)皖1202执281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阜阳市中南企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支付原告王月娥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9月1日期间的租金收益共计50920元(四期租金收益分别为2017年3月1日10720元、2017年9月1日13400元、2018年3月1日13400元、2018年9月1日13400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完毕。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19-07-16 |
发布时间 |
2019-12-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胡德超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12005815286548 |
登记机关 |
阜阳市颍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颍西街道办事处颍河西路966号中南现代城二期栖50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