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重庆康远洁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8422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川0522民初2855号 |
案号 |
(2021)川0522执107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合江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重庆康远洁公路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合江县黑狗运输有限公司欠款1883897.09元及逾期付款利息(利息以尚欠本金为基数,自2019年7月1日起计算至款付清为止,其中:2019年7月1日至2019年8月19日期间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2019年8月20日至欠款还清之日按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每月20日发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二、驳回原告合江县黑狗运输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1794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26794元,由被告重庆康远洁公路工程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合江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21-06-07 |
发布时间 |
2021-09-2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李国强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00108784220705J |
登记机关 |
重庆市南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重庆市南岸区亚太路1号1幢23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