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广州市诚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4757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粤0104民初5646号 |
案号 |
(2019)粤0104执3994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 判决被告向原告归还本金90万元并支付逾期利息(以90万为本金,自2017年10月27日起按照年利率20%的标准计算至款项清偿之日止; 2.被告广州市诚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被告吴建友对被告吴剑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19-10-14 |
发布时间 |
2019-12-1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吴建友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1017475711433 |
登记机关 |
广州市黄埔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工业区东诚片埔南路63号一号厂房第三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