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天津益博置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0042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津0111民初8678号 |
案号 |
(2019)津0111执291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解除褚爱华与天津益博置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于2016年8月23日签订的《恒益隆庭认购协议》;二、天津益博置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褚爱华返还房款655520元、返还定金50000元;三、天津益博置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褚爱华支付自2016年8月23日至实际给付之日止的利息(以705520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四、驳回褚爱华的其他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天津 |
立案日期 |
2019-09-04 |
发布时间 |
2019-12-1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张芝安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20000700429481Y |
登记机关 |
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
注册地址 |
河西区越秀路越秀大厦A座60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