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上海博野工业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8221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沪0114民初12865号 |
案号 |
(2019)沪0114执514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上海博野工业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应支付原告煊力机械设备(上海)有限公司价款272,160元,具体付款日期为:2019年7月至同年12月每月底之前各付4万元,2020年1月底之前付32,160元。如被告有任何一期逾期履行的,则应偿付原告利息损失(以实际欠款为基数,自2018年12月29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且原告可就余款金额一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二、本案诉讼费538元,由被告负担,应于2019年7月底之前直接给付原告; 三、双方就本案无其他争议。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本调解协议经原、被告双方在笔录上签名,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上海 |
立案日期 |
2019-09-02 |
发布时间 |
2019-12-1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潘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114682219551X |
登记机关 |
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上海市嘉定区安亭镇嘉安公路3188号2幢1层105室 |






